2021年7月31日,惠州铁路执勤民警在安检口,通过包裹安检时发现林某的行李中有67张银行卡以及两台pos机,执勤民警的发现不对,正常人并不会携带那么多的银行卡以及pos机,于是民警将林某拦下做进一步了解。
在执勤室了解情况时,民警清点了林某的银行卡,发现林某携带的银行卡全是信用卡,分别来自于自己、家人和同学。面对民警的盘问,林某刚开始谎称这次是准备去将信用家还给同学和家人。后来民警便检查林某手机中的App,从中发现林某使用这些信用卡的进行套现的记录,套现金额高达161万元人民币。
面对自己手机里的记录,林某向民警坦白。由于林某做电脑生意,但今年由于疫情,导致经营不善、资金困难,情急之下,便从家人和同学处借到信用卡,进行高额套现,以解决资金困难。
最后,林某已因信用卡不正当使用涉嫌损害信用卡管理罪,被采取强制措施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